第10节
岁笙将三人份的糖葫芦钱给摊主,收下找回的零钱,左手烤串,右手糖葫芦,还好她的包包够大,不然就该像另外两人那样,模样狼狈。
李红梅和秋云左右手手腕都串着好几个小拎袋,身上纯皮翻盖的手拎包已经塞满了东西。
为了避免吃的东西弄脏了衣服包包,他们每吃一口都要架起胳膊,伸长脖子。
擦嘴的面巾纸也是岁笙友情提供,李红梅描画好的口红早就被擦得一干二净。
眼看夜市才逛完一半,李红梅忍不住叫苦:“还是小岁你这身行头准备得齐全,我这脚脖子都被磨红了。”
岁笙看了眼脚上的运动鞋,将擦完的纸巾扔进事先准备好的塑料袋里,这会街头可没有随处可见的垃圾桶。
身为一个资深吃货,这些装备都是随身必备的。
她们又停在一处水果摊前,等着两人选香蕉的功夫,岁笙抬头张望了一下两旁的街道,一张贴有对折转卖的红纸吸引了她的注意。
她跟两人打了声招呼,走向了那家大门敞开但格外冷清的饭店。
店内只亮了一盏灯,三两个店员或趴或卧的倒在长椅上,没人注意到岁笙进来。
直到她拍了拍最近的一个店员,几人才摇晃的站起,等听到她说想要了解店铺转卖的事,那人才一激灵醒过神。
范五上下大量了一遍她,这女生看着还没他大,兜里能有几个子?
但他还是立刻起身叫来了他大伯,也就是这家店的主厨兼任店长范柄。
年过半百的男人身量不高,头发已经半白,神色看上去也略显疲惫,但对上他那双锐利的眼睛的人,都会下意识面容一肃。
岁笙坐在他对面打量这个大叔,范柄也同时在观察她。
范柄见岁笙坐在没有靠背的长凳上,并没有绷直后背面露一丝紧张,只是随意的但不弓背的坐在那,等待他开口介绍这家店铺的情况,心里对这个年轻人多了几分考量。
范柄也不卖关子,直接了当的将店铺的现状交代了干净:
“店铺上下两层,上面住人,下面开店,面积一样,加起来正好一百平,买下只需要一万,在这个地段买下这么大的店铺,你绝对找不到第二家。”
岁笙点头:“所以,有什么其他条件?”
捡漏是不存在的,必然有什么其他苛刻的条件在,不然这么低的价格,哪能等到她来买。
倒是范柄听她这么说,心里泛出了一丝希望,或许她真的能买下这间饭店:
“如果你要买下这家店,就必须和我们范家四人签订合同,一年内不能解雇我们任何一人,且一年内只能做餐饮的生意,工资待遇和之前一样。”
说罢,他递来一份边角发黄,但没有一丝折痕的合同,看得出主人对它十分珍视。
岁笙双手接过,细细看过上面的条款,也明白了店铺这么优厚的条件,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成功转手。
这范家叔侄四人竟然在这家店里占着股,也就是店铺每月赚多少,都要分走百分之八。
百分之五由作为主厨的范柄所有,另外三点分别属于范五三人。
这样的制度在股份公司中很常见,但只是小门小户的店铺,很少有人能容忍自家的店,却让手下的员工分一杯羹。
岁笙看着手印和红章下的入股年份和金额,早在十年前,范家就和崔家一起经营着这家饭店。
按照上面的占股,范家原本该有百分之三十,但因为后面范家子侄投靠,占据了二层的使用权,占股缩减。
同时在重新签订的合同上,崔家一方的合伙人也换了名字,岁笙看着有些眼熟的名字,一时有些想不起来在哪见过。
范柄几人见岁笙看过合同,并没有像之前的那些人一样面色大变,甚至当场走人。
她反而问起了合同上的细节,还提出喜欢川菜麻辣的口味,想让他们露两手。
几人闻言,不禁露出一抹笑意,这一个月来压在心里的石头松脱了几分。
看这势头有戏啊!若是成了,他们就不用回老家从头来过了。
几人手脚麻利的张罗起来,岁笙手边立刻多了一杯茶水,耳边也涌现了几道激动雀跃的心声。
看来他们确实十分盼望她将店铺买下,不过她现在还不清楚这家老店经营不下去的原因。
范家几人的利益跟饭店是息息相关,不可能眼看着饭店经营不下去,问题应该出在崔家。
是资金短缺,还是不满意合同的条款打算另起炉灶,等她尝过范家四人做的一桌饭菜后,再问也不迟。
范柄直接撸起袖子走向后厨,还是范五抽空拨通了电话,将饭店另一个所有者叫来,签转让合同是要他们两个署名的。
直到电话那头的人风风火火赶过来,岁笙才从记忆里翻找出这个人——崔渺渺,那个追求自由恋爱,和萧胜军结婚的富婆。
此时的崔渺渺明显比年前见时憔悴很多,没有化妆也没佩戴首饰,原本丰盈的鹅蛋脸也瘦出了尖下巴。
披肩卷发也梳成了马尾,变化太大,岁笙要不是听到心声,本根无法将她和记忆里的崔富婆对应上。
[崔渺渺:和婆婆说来买夜宵才能出来,得赶快签字回去,不然今天晚上就别想睡个好觉了。]
看来姓萧那个小白脸已经成功将他那以家子挪来城里了。
这边范五刚端上来第一道菜,抬头见到崔渺渺,立刻冒出了一句心声:
[范五:那群蝗虫竟然没跟过来,这女的终于长脑子了?]
岁笙:‘看来眼下两家关系并不好,这才结婚半年不到,萧胜军已经开始插手崔家的资产,萧家的胃口已经被崔渺渺养大了。’
不过这些和她并不影响她干饭,吃到第三道锅巴土豆时,梅姐和秋老板找了过来。